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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出台“科创15条” 以真金白银支持创新

时间:2024-02-19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羊城晚报·羊城派

在2月18日召开的中山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,《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》(以下简称“科创15条”)对外发布,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、推进科技产业载体建设、增强科研机构赋能产业能力、推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、促进科技-产业-金融融通发展、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、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推出举措,助力中山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“科创15条”明确,力争到2025年,中山实现全市R&D投入强度达3.5%,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%以上,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200家,省市级创新科研团队累计超100家。

  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

  企业是创新的关键主体,“科创15条”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摆在首位,以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其中提出,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300万元的企业,按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最高3%比例给予研发费后补助,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;对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速超过15%的企业,最高补助500万元。鼓励企业将补助资金按不超过10%比例奖励相关研发人员。

  同时,强化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创新标杆企业—科技领军企业”梯度培育工作体系。对在中山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认定补助。其中,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另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。

  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方面,“科创15条”支持镇街开展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项工作,推动企业建设有研发投入、有研发人员、有研发设备、有研发机构的“四有”科技企业。鼓励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,给予最高10万元认定补助。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,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补助。

  构建科技创新大平台大机构

  在科技产业载体建设上,“科创15条”明确建设高品质科技产业园,鼓励“工改”园区、主题产业园导入科技产业项目,对近3年内新建、企业年度研发总投入超5000万元的科技产业园,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;推动孵化育成载体提质增效,建设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众创空间、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大学科技园等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。

  在增强科研机构赋能产业能力方面,“科创15条”从提升科研机构创新能级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改革等明确发力方向。其中,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,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。

  在推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上,“科创15条”也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措施。其中,围绕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“十大舰队”技术创新需求,支持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技术、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,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。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示范应用场景,绩效评估优秀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。对国家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到中山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,企业研发费最高补助500万元。

  此外,“科创15条”还提出“促进科技-产业-金融融通发展”。其中,支持本市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,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;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投资中山项目的,按募投金额另行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中山还通过政策激励,以引育更多科技人才。一方面,通过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,为科技创新人才发起的初创企业、种子项目提供股权和融资支持。另一方面,在住房、子女教育、职称评定等领域提供“保姆式”服务,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。五年内,中山市、镇两级将筹集5000套各类户型人才房。

  推动与周边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

 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,中山区位优势突出,在科技创新上也在主动拥抱深圳及港澳,以形成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格局。

  在深入推进深中创新一体化上,“科创15条”提出借力深圳“科创+”“数字+”“设计+”优势,赋能中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。通过“揭榜制”“悬赏攻坚”等方式,支持中山市企业与深圳等地高校院所开展研发攻关合作,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。支持深圳等外市科技计划项目到中山市开展成果转化,享受国家、省级项目成果转化同等政策待遇。支持在深圳设立孵化器、科创中心,构建“反向飞地”合作模式,利用深圳创新资源开展项目孵化,给予异地孵化器最高200万元建设补助。

  在深化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上,支持中山市科技企业联合港澳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、共建联合实验室,对获国家和省立项的给予最高1:1配套资助。对接香港100亿港元“产学研1+计划”,对落户中山市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。吸引港澳台青年到中山创新创业,对经省批准建设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,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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